? 服務||+ 教育學習 如何做 我要發問 發表 我要發問 熱門: 跨年晚會 血型 諾羅病毒 東阿阿膠 善變星座 主題 天涼泡湯趣 用手機上知識+ 知識搜尋 知識+ > > > 其他 加入追蹤 轉寄朋友 友善列印 知識問題| 何謂〝醫療體系〞? 發問者:の深い霧 ( 大師 5 級) 發問時間:2005-06-03 23:43:19 解決時間:2005-06-17 17:11:16 解答贈點:5 ( 共有 0 人贊助 ) 回答:2 評論: 0 意見: 1 [ 檢舉 ] 網友正面評價 59% 共有 61 人評價請問倒底什麼是醫療體系?的醫療體系又是怎樣的一個流程經過?醫療體系可否有分種類? 最佳解答發問者自選 回答者:~花~ ( 初學者 4 級 ) 回答時間:2005-06-03 23:47:15 [ 檢舉 ] 醫療照護體系 第一節 醫療網 我國由於工業化、都市化、與人口老化等因素,民眾對醫療服務量與質之要求日益殷切;且過去臺灣地區之工作呈現醫療資源分布不均、醫療體系繁雜且各自發展、缺乏整體之規劃與配合的現象。有鑑於此,橫的方面建立區域性醫療網,縱的方面建立分級醫療作業制度,並配合全民健康保險的推展,健全醫療服務體系,自民國七十四年七月開始執行 「計畫─籌建醫療網計畫」,其計畫目標如表3-1。 籌建醫療網的目的,在於均衡各地區醫療資源發展,使醫療人力及設施能合理成長及充分發揮功能,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使每一國民於需要時,均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適當的服務。本計畫將全國劃分為17個醫療區域,以區域為單位規劃醫療人力與設施;並由各醫療區當地之醫療衛生相關單位成立「區域醫療網協調委員會」,研議協調各區之服務相關事宜。又為協助各區域建立區域醫療服務體系,特指定輔導或協調單位輔導17個醫療區域辦理區域內醫療機構訪查輔導、各類醫事人員繼續教育、加強區域內醫院管理、協助地區醫院加強病歷管理品質;並協助評估、發展各類特殊醫療服務。該輔導模式經數度評估結果,頗具成效,各醫療區域之醫療人力、設施及水準已普遍改善。 在均衡醫療資源分布方面,將17個醫療區域依人口數、地理及交通狀況細分為63個次區域,針對各次區域之地區醫院預做規劃,除依醫療法規定對醫療設施過賸區域,限制醫院之設立或擴充外,對於醫療資源缺乏地區則運用醫療發展基金,以補助貸款利息方式獎勵民間設立醫療機構,期使增加該區域醫療設施,提高民眾就醫之可近性。八十一至八十八年度計獎勵148家醫院、81家診所,可增加一般病床5,707床、精神科病床6,064床、慢性病床1,984床及醫院附設護理之家床位4,244床,預期醫療資源缺乏區將由獎勵前之37個次區域縮減為0個。 醫療網第三期計畫自民國八十六年一月開始執行。為因應未來社會結構的改變及特殊需求,第三期計畫中已大幅增加復健醫療及長期照護服務、繼續加強山地離島暨緊急醫療救護服務等措施,並發展精神醫療照護。另為配合全民健康保險的規劃,推動轉診制度、健全醫療品質保證制度及推動醫療資訊網計畫,使每一醫療資源均能發揮最好的功能。 第二節 醫療設施 為保障病患權益,輔導醫療院所適當使用醫療儀器,以期減少各醫療院所競以昂貴儀器招攬病患,造成民眾、政府及保險單位在醫療費用上之沈重負擔,本署訂有「醫療機構購置及使用昂貴或具有危險性醫療儀器審查及評估辦法」,供醫療機構購置及使用指定之精密醫療儀器遵循。 目前指定昂貴或具有危險性醫療儀器項目有:電腦斷層攝影掃描儀、放射性同位素診斷設備、放射性同位素治療設備、高能遠距放射治療設備、核磁共振斷層掃描儀、體外震波腎臟碎石機、準分子雷射血管成形術系統、植入性心律去顫器、冠狀動脈血管研磨鑽等九項設備。 醫療事業廢棄物可分為一般事業廢棄物及有害事業廢棄物,有害事業廢棄物可再細分為感染性、化學性、放射性等三類。依規定感染性廢棄物可燃者應以焚化方式處理,不可燃者應先滅菌再清運;醫療廢水則須經處理符合排放標準,始可排放。 依據調查統計,平均每張病床每天約產生3.6公斤的廢棄物及0.8公噸廢水;其中有害感染性廢棄物約佔15%,早期由於國內醫療焚化爐嚴重不足,並秉醫療廢棄物應集中處理以符合經濟效益原則,本署自七十八年度起,以醫療區域為規劃單位,透過各區域醫療網協調委員會,推動設立醫療廢棄物處理體系。 目前本署已核准花蓮、高雄、屏東、嘉義及台中地區六個處理體系,含蓋九縣市地區,設置醫療廢棄物共同聯合焚化處理設施;輔導台中榮民總醫院等12家醫院及2家醫療廢棄物代處理合作社取得第二類廢棄物處理機構設置許可,以協助處理北部地區醫院及桃園榮民醫院取得第一類廢棄物處理機構設置許可,以協助該區其它醫療機構之廢棄物焚化工作。八十七年度感染性廢棄物焚化妥善處理率達90%,遠高於「維護公共安全方案—醫療廢棄物管理部分」裡要求八十七年底需達65%之目標。 本署自八十六年度開始輔導北、中、南各一家資源回收示範醫院,並舉辦多場次資源回收示範觀摩會,八十八年度規劃區域資源回收體系,八十九年度計畫進行區域資源回收體系示範計畫,預計五年內能將區域資源回收體系推展至全國各地區。 第三節 醫院評鑑 醫院評鑑的目的係為提升醫療服務品質,奠定分級醫療基礎,依其功能分別評定為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及地區醫院;而教學醫院評鑑則為提供醫學院校學生及住院醫師良好之臨床訓練場所。本署依據醫療法規定,自七十七年度起會同教育部辦理醫院評鑑暨教學醫院評鑑,頒訂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標準、設計評鑑資料表與評量表,並依同儕審查之精神,邀請資深醫師、護理師、藥師、檢驗師及醫院管理專家組成評鑑小組,赴各受評醫院就各類醫療服務、醫務管理、醫院人員設施、醫事人力等項目,進行實地評鑑。 經評鑑合格之醫院,其資格有效期限分為三年及一年二類,期滿醫院需重新申請評鑑。目前經評鑑合格效期三年之醫院為586家。 第四節 院內感染控制 我國的醫院感染控制制度開始於各大醫院自行設置,如長庚醫院於民國六十五年、台大醫院於民國六十九年、台北榮總於民國七十一年相繼成立其院內感染控制委員會。 民國七十三年,本署開始實施院內感染控制計畫,聘請美國疾病管制中心(CDC)之流行病學家Dr.Nakashima來臺擔任計畫顧問,協助奠立國內施行院內感染控制之基礎。民國七十五年醫療法、民國七十六年醫療法施行細則相繼公佈,規定醫院辦理院內感染控制之事項及配置人力。民國七十七年本署開始辦理「臺灣地區醫院評鑑」,院內感染控制列入內科系醫療品質項目。民國七十九年六月,本署邀集國內相關學者、專家組成「行政院衛生署院內感染控制諮詢小組」,有關院內感染控制相關政策均提報該小組討論,以作為執行政策之參考。 為建立醫院及全國性院內感染監視系統,並落實醫院院內感染控制,民國八十三年五月起,本署委託台大醫院等14家醫院進行「內科系加強加護病房院內感染監測試辦計畫」,藉以統一院內感染定義及制定院內感染通報單暨月報表,並委由中華民國感染症醫學會規劃發展「院內感染疫情監視系統」電腦軟體,提供各級醫院使用,以加強院內感染疫情監視,建立全國院內感染控制之疫情監視制度。 為改善院內感染控制業務體系及醫療院所院內感染控制作業標準化,本署訂定「院內感染控制計畫」,業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一月奉行政院核定,實施期間自八十六至九十年度。主要策略包括:(一)強化組織功能。(二)加強作業方式。(三)加強醫院設施、環境監測、微生物檢驗。(四)訓練及研究發展。(五)落實評鑑、稽查、輔導制度。(六)抗生素使用管制。(七)強化健康保險與院內感染控制之關聯。(八)建立院內感染控制獎懲制度。 第五節 醫事人力 一、我國醫師人力簡介 (一)全國醫師人力規劃目標:本署主要以民國七十五年「地區衛生人力發展長程規劃」和歷 年醫療網計畫所定目標為全國醫師人力規劃依據。在上開計畫下,醫師人力政策目標定位在 「西元2000年地區每一位醫師照護750位國民」,據此而決定每年應培育之醫學生人數 (醫學系+中醫系)為1,200名,本署現階段已同意醫學系每年招生名額增加100名。 (二)每一執業醫師照護人口比:民國八十五年每一執業醫師照護人口比為1:843,加上中醫師比 值為1:777。民國八十六年已改善到每一執業醫師照護人口比為1:831,加上中醫師比值為 1:749,已提早四年達到西元2000年所設之目標數,如表3-2。 二、我國醫師人力培育現況 (一)醫學系招生方式: 1.大學聯招(包括推薦甄試) 目前計有國立大學、國立陽明大學、國立成功大學、私立台北醫學院、中國醫藥學院、中山醫學院、高雄醫學院、長庚大學、慈濟醫學院等九所校院負責培育醫學生。 2.國防醫學院 3.省地方醫護人員養成計畫(民國五十八年至八十九年止) 4.金門養成計畫(從六十三年度開始) 5.馬祖養成計畫(從六十三年度開始) 6.中國醫藥學院中醫系(約有75%轉西醫執業) (二)歷年醫學系招生人數:本地生約1,100─1,200名,僑生約80-100名,中醫系八十七年有170名。 (三)歷年醫學系畢業人數:本地生有1,000-1,100名,僑生有90-140名,中醫系有110-120名。 三、我國醫師就業現況分析 (一)民國七十六年至八十七年:共核發了15,468張醫師證書,平均一年核發1,289張醫師證書。 (二)民國83年實施全民健保前:平均每年增加1,103個執業醫師,民國八十三年以後因地區醫院關門和診所歇業醫師較多,致民國八十三至八十五年平均每年成長的執業醫師數只有432位。 (三)每一執業醫師照護人口比:民國八十六年每一執業醫師照護人口比為1:837,加上中醫師執業人數,則比值為1:749。 第六節 專科醫師制度 建立專科醫師制度之目的,係為鼓勵醫師接受完整臨床專業訓練,促使其不斷吸收醫學新知,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照顧國民健康。 本署依「醫師法」第七條之一規定,於民國七十七年六月二十九日訂定「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積極委託各專科醫學會辦理各科專科醫師甄審工作。自該法發布施行至民國八十六年底,經本署甄審通過之專科醫師領證合計24,894人次。另本署已於民國八十七年八月三日公告口腔顎面外科為牙醫師之專科醫師分科。 第七節 公立醫院管理 自全民健保實施以來,於醫療保險給付體制下,顯著提高民眾就醫的可利用性及可近性,而為節制醫療費用的上漲及提升醫療服務品質,公私立醫療機構亦不斷被要求改善經營管理及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於醫療市場競爭壓力下,其經營管理效率與私立醫療機構相較,則備受批評。 為加強提升公立醫院經營管理效率、充分利用現有之醫療資源、改善醫院急診重症醫療服務品質,本署分別擬訂短、中、長程規劃方向,至民國八十七年底,已協商銓敘部研擬完成「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草案)並送立法院審議;修改獎勵金制度,朝以個人績效、不同工不同酬為基礎,發給獎勵金之方向改進,並將約聘雇人員及職務代理人納為發放對象;推廣醫院成本會計制度,目前已有25家省市立醫院參與醫院成本會計制度;配合「改善醫院急診重症醫療計畫」,試辦醫院經營管理輔導計畫,以提高公立醫院醫療資源使用率。中、長程部分,則朝研議訂定醫療機構之定位、落實醫療機構首長經營責任;配合公辦民營之潮流,研議可行之公立醫院經營模式;研議解除對公立醫院醫師、缺額之管制及人員任用比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無須經公務人員考試等方向繼續辦理。 第八節 緊急醫療救護服務 本署積極推動「改善醫院急診重症醫療計畫」目的使病患能獲得妥善之急診及重症加護醫療照護、紓解急診單位病患滯留現象及有效利用未充分使用之醫療資源其工作重要措施及具體成果摘要如下: 一、進行緊急醫療救護法、子法規等相關法規檢討、研修。 二、補助地區17個醫療區域,強化緊急醫療救護網服務功能。 三、加強急救醫療教育。 四、加強臨床毒藥物防治諮詢檢驗服務。 五、加強督導區域級以上部分重點急救責任醫院,改善急診重症病患滯留與 協助病患轉診情形,並檢討執行成果後,頒獎表揚表現優良醫院,自民國八十七年五月起督導之急救責任醫院急診病人滯留情形均達本署訂定之評估指標。 六、持續進行中重度加護病房及呼吸照護設施試辦設置工作。 七、於民國八十七年八月辦理急診醫學科專科醫師第一次甄審筆試及口試。 八、推動「區域醫療網內醫院整合(建教)試辦計畫」。 九、推動「醫院救護車雙線出勤救護模式」。 第九節 精神疾病防治 本署精神疾病防治工作自「精神衛生法」於民國七十九年十二月七日公布施行以來,即以建立精神衛生行政體系、健全精神醫療服務網絡及加強精神病患社會福利為主要目標,並採取適當措施以期能加強對精神病患的醫療照顧及促進大眾的心理健康。 當前本署精神疾病防治工作重要措施及具體成果摘要如下: 一、研修精神衛生法: 本署自民國八十六年九月起,成立專案小組研修精神衛生法。迄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經19 次會議,就現有之精神衛生體系、病人之強制住院及權利部分加以檢討修正,並明確釐清中 央與地方之權責劃分。 二、強化精神衛生行政體系: 中央及省(市)政府已設專責單位,縣(市)政府已置專人辦理精神衛生工作;且本署自八 十一年度起開始補助地方衛生機關辦理「精神衛生行政工作計畫」,八十八年度計補助新台 幣3,000萬餘元。 三、健全精神醫療服務網絡: 本署自民國七十五年起,將地區依地理環境、人口及資源分布情形,劃分為台北、北 部、中部、南部、高雄、東部和澎湖七個責任區,指定核心醫院,建立區域性精神醫療網, 辦理各類人員培訓與醫療支援工作﹔並於八十六年度全面發展局部網絡,加強緊急送醫及個 案追蹤管理制度,現已指定責任醫院55家、設置精神科緊急聯絡中心或處置中心18處,且列 管之精神病患個案數已達43,591人。 四、充實精神醫療設施: 每年均編列經費補助公立醫院及獎勵民間醫院興建精神科病房,至民國八十七年底已有精神 科診所及醫院195家,計16,527床。尚有7,411餘床已許可興建中,預估近年內將可達每萬人 口10床之目標。 五、培育專業人才: 本署以提高精神科醫師待遇、分發公費醫學生至精神科服務、鼓勵自費醫學生從事精神醫療 工作、辦理精神醫療人員繼續教育、提供國內(外)進修機會及訓練基層醫療與衛生保健人 員有關精神醫療知識等具體措施,培訓精神醫療專業人力;自民國七十四年至八十七年底, 精神醫療專業人力已大幅成長,以精神科醫師為例,已由202人增加到775人。 六、推廣心理衛生工作: 為滿足民眾對心理衛生服務之要求,本署已積極研訂「臨床心理師法」(草案),推行重大 災難心理衛生工作方案,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逐年設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提供心理衛生 保健、諮詢及諮商服務,並推廣心理衛生教育宣導。 七、辦理強制住院醫療補助: 依精神衛生法規定,本署八十八年度指定60家精神醫療機構辦理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強制住院 業務,並補助強制住院期間醫療費用。自八十一年度至八十八年度,強制住院計49,891人 次,補助金額新台幣11億元。 八、加強藥物濫用防治: 自民國八十二年向毒品宣戰以來,本署即積極擴增藥癮治療設施,責成各公立醫院精神科全 面開辦藥癮治療特別門診,並已指定146家醫院辦理藥癮治療業務,接受民眾自動求戒。另 並因應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公布施行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完成協調45家醫療機構支援看 守所或少年觀護所附設勒戒處所之醫療業務及有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之判定工作。 九、推展教育宣導: 編印心理衛生專輯21輯、製作單張10種、製播宣導17支,每年並補助各縣市衛生局、 康復之友協會、中華心理衛生協會、董氏基金會及國際生命線協會中華民國總會辦理心理衛 生教育宣導活動。 第十節 長期照護 本署積極推動「老人長期照護三年計畫」,截至民國八十七年底,實施成果包括: 一、檢討修正相關法規: 修正「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於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九日公告及「護理機構設置標準」於民國 八十七年六月十七日公告,放寬護理之家設置程序與條件。 二、建立整合性服務網路: 試辦長期照護「單一窗口」制度,推動縣市或直轄市成立「長期照護管理示範中心」,建立 個案管理制度,其功能包括資源整合、個案需求評估、轉介服務及輔具展示、租借。 三、普及機構式照護設施: 醫療發展基金補助護理之家房舍貸款利息,輔導公立醫院利用空床設立護理之家,輔導私立 醫院附設護理之家,輔導獨立型態護理之家,截至民國八十七年底,已有62家護理之家,計 2,485床,平均每萬老人14.2床。 四、充實社區化照護設施: 推展山地、離島及鄉村地區衛生所辦理居家護理服務,試辦衛生所日間照護模式,輔導公私 立醫院及護理之家辦理居家護理服務。 五、訂定長期照護訓練教材,加強長期照護人力培訓,計培訓醫師約700人,其他醫事及社工人 員約1,300人,病患服務員約500人。 六、加強長期照護服務品質: 推展出院準備服務,編印「護理之家建築規劃設計指引」,「失智老人建築規劃設計指引」 ,發展失智老人照護模式,建立護理之家作業規範,辦理護理之家訪查。 第十一節 復健醫療與身心障礙者保護 一、檢討修訂「身心障礙等級」、「各類身心障礙之鑑定方法與工具」等,以符實際需要。 二、配合「身心殘障者保護法」,輔導各地方衛生機關成立「身心障礙鑑定小組」,辦理身心障 礙鑑定服務。 三、為推動早期療育,委託台北市立婦醫院、台中榮民總醫院、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 院、私立高雄醫學院附設中和紀念醫院、財團法人長庚紀念醫院林口兒童分院及嘉義基督教 醫院等七家醫院辦理「發展遲緩兒童聯合鑑定中心」,提供跨專業之醫療團隊服務。 四、研訂化適合國人之發展遲緩兒童篩檢評估工具。 五、輔導台北榮民總醫院、台中市立復健醫院、財團法人長庚紀念醫院高雄分院等三家醫院辦理 「殘障復健輔助器材研發中心計畫」。 第十二節 山地離島服務 一、充實醫護人力 (一)為充實山地離島醫護人力,省政府衛生處自民國五十八年起即擴大辦理「省山地暨離島地區醫 護人員養成計畫」,至目前為止已培育197位醫師,如表3-3。 (二)加強金門、馬祖地區醫事人力培育,自民國六十三年起,金門地區已培育公費醫師計31名,馬祖地區培 育16名公費醫師。 1.為提升山地離島工作人員之報酬,目前正重新檢討修正山地離島工作人員報酬。 2.補助山地離島衛生所室工作人員逾時之加值班費,及每月來回各兩次之返鄉差旅費,以鼓勵醫 護人員下鄉服務。 3.委託醫學中心、學會辦理山地、離島鄉社區衛生所室工作人員之在職教育,以加強基層醫護人 員專業技能。 二、改善設施 每年補助充實山地離島地區衛生所(室)設施,並重建及修繕衛生所(室)房舍、興建醫師及工作人員。 三、辦理通訊醫療 為彌補山地及離島地區醫療資源之不足,於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擴大公告通訊醫療實施方式及地點計 145個站點,包括金門、馬祖在內,以改善居民就醫之不便。 四、建立遠距醫療先導系統 自民國八十三年十月起配合行政院「國家資訊通訊基本建設」,結合醫療、資訊與通訊新科技,以提升離島地區的醫療品質。目前發展概況如下: (一)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民國八十四年四月開始規劃與省立澎湖醫院連線,民國八十 五年四月開始試辦業務,同年七月正式運作。 (二)國立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民國八十四年四月開始規劃與本署鄉衛生所連線,民國八十 五年四月開始試辦業務,同年七月正式運作。 (三)台北榮民總醫院:民國八十四年四月開始規劃與金門花崗石醫院連線,民國八十五年四月開 始試辦業務,同年七月正式運作。民國八十六年三月與宜蘭縣衛生局合作,建立宜蘭區域基 層遠距醫療服務。民國八十八年十月正式與金門縣立醫院連線正式運作會診。 (四)三軍總醫院:民國八十五年七月開始規劃與連江縣立醫院連線,民國八十六年六月正式運 作。民國八十八年與東莒、東引、北竿連線,正式遠距會診運作。 五、加強山地離島地區緊急救護功能 (一)為加強山地離島偏遠村落之醫療照顧服務,補助山地離島地區辦理巡迴醫療服務。 (二)於民國八十二年補助本署澎湖醫院建造乙艘巡迴醫療救護船,並於民國八十四年九月開航啟 用,以提供澎湖離島居民門診及急救醫療服務。惟其階段性任務已完成,目前已停航,由IDS 方案及直昇機運送緊急傷病患服務等措施替代。 (三)於民國八十二年起,陸續補助山地離島地區衛生所吉普型救護車計17輛及一般型救護車計34 輛,以提升該等地區緊急救護機動能力。 (四)於民國八十五年補助馬祖地區,建置完成直昇機停機坪,以加強該地區緊急救護及後送傷患 作業能力。 (五)於民國八十六年補助澎湖國軍澎湖醫院建置高壓氧治療艙,以強化澎湖地區潛水夫病患的照 護。 六、強化山地離島地區醫療資源 已協調公私立醫院及軍方醫院支援離島地區醫療作業,以加強離島地區居民的作業,另外減輕離島地區居民轉診來台就醫交通費負擔,本署已自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一日辦理離島地區居民來台就醫交通費補助,並於民國八十七年補助離島地區辦理直昇機運送緊急傷病患服務,民國八十八年擴展至山地鄉辦理。 七、另已將山地離島地區列為「醫療發展基金」獎勵區,以鼓勵私人前往山地離島地區開業,以強化山地離 島地區醫療資源。 八、為掌握山地離島地區及的健康狀況,本署歷年均委託學者專家從事相關研究。 參考資料 http://www.doh.gov.tw/org2/b12/88/03.htm 相關詞: 醫療器材,醫療糾紛,醫療用品,醫療保險,,終身醫療,醫療彈性襪,醫療疏失,醫療器材行,醫療儀器 [ 快速連結 ] 其它回答( 1 ) | 意見( 1 ) | 評論( 0 ) 發問者評價 謝謝兩位的回答! 發表你的評價 你的評價 發表評價: 正面 普通 負面 評價內容: 發表 取消 加入追蹤 轉寄朋友 友善列印 馬上按讚 加入 Yahoo! 奇摩 知識+ 粉絲團 一對一家教 學超自在 不背單字的戰勝多益字彙法 實用教材 包羅萬象!知識強者教會你 不會做?來這裡找就通通會 沒想到!竟然會有這些密技 相關問答 [ 保險 ]醫療保險哪家好?醫療保險理賠金額高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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